一、校园暴力包括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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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暴力主要有三类:
语言暴力:指学生经常用污言秽语对其他学生进行攻击,从而产生矛盾;
身体暴力:指借助身体的优势打击比较弱小的同学;
心理暴力:指不断地用语言、行为等给其他同学造成精神或心理上的压力,使其出现不良表现。
二、校园暴力的责任方究竟是谁
关于校园伤害事件中学校的责任问题,迄今为止,有关的法律、法规对此调整的范围性文件内容有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使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在校园伤害事件中,学校未尽到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主要表现在:
1、学校教师或其他工作人员在负有组织、管理学生的职责期间,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但未进行必要的管理、告诫或者制止;
2、对于与学生人身安全直接相关的信息,学校发现或知道,但未及时告诉学生的监护人,导致学生因脱离监护人的保护而发生伤害;
3、学校有违反《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的有关职责的其他情形的。
如果学校出现上述情况,则可以据以认为学校在主观上存在故意,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的过错,属于学校的责任事故,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比如学生在校期间受伤,学校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将学生送往医院,并通知学生的法定监护人,这属于学校没有履行保护义务;如教师发现学生携带匕首等危险品进入学校等不当行为,没有履行管理义务。在上述情况下学校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如何应对校园暴力
如果遇到了校园暴力,学生要注意以下几点:
1、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如遇事不要忍气吞声,要及时告诉家长或着老师;身上尽量不携带太多的钱物;受到暴力侵害时,立即采取灵活的应急措施,不刺激对方,以减少被侵害程度,事后立即报案。
2、提高社会交往能力。如交友要谨慎,少与行为不端的人联系,不要上网交友,更不要网恋或私自会见网友;出外办事不单独行动,要与同学结伴而行,以免发生意外。
3、养成谨言慎行习惯。在学校日常生活中,不要说刺激、伤害别人的话;在公共场合遇到可疑者时,设法避开;化妆、服饰要得体,不要过分暴露;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对陌生人交付现金以及物品;与他人发生矛盾或冲突时,尽量用和缓的语言和手段加以处理等等。
在面对校园暴力时,家长应该及时与孩子沟通,给予心理上的慰藉和鼓励,告诉孩子不论遇到什么事情父母都会一直陪伴他。当遇到校园暴力学校推卸责任的情况时,家长应该主动拿起法律的武器,从合理、合法的角度要求校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对监管的不足之处加以改正,以防出现更多的校园暴力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