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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山东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省医保局联合制定方案,将在全省开展药品经营和使用暨农村地区药品质量安全专项检查工作。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的原则,强化药品经营和使用环节特别是农村地区药品的监督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
据介绍,此次检查重点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十版)》所列涉疫药品、医保谈判药品、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的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周边、产业园区、城乡接合部以及农村地区的药品零售企业,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个体诊所。近年来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问题较多、被多次投诉举报、GSP检查不合格以及因违法违规曾被查处的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药品网络销售第三方平台、年度药品网络销售额较大的药品零售企业。
检查内容包括:针对药品批发企业(含零售连锁总部),以特殊药品、集采中选药品、中药饮片等为重点,以“票、账、货、款”一致性为切入点,重点检查药品购进渠道、储运管理和信息追溯等情况。针对药品零售企业,重点检查药品零售连锁门店和单体药店的药品购销存记录、票据、凭证及追溯情况。针对医疗机构等药品使用单位,重点检查药品使用单位(包括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制度建设、购进渠道、储存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机构(包括开展互联网诊疗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药管理情况。针对药品网络销售相关企业,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建立和药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实施情况,对平台与入驻平台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协议签署情况、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质量保证能力审核及动态监控情况,对药品网络经营行为的管理情况;检查是否违规销售药品网络禁止清单所列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是否存在销售假劣药等违法违规行为。针对医保基金使用,聚焦群众用量大、医保基金使用占比较高的重点药品,强化医保基金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大数据分析,严厉打击各类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部门信息数据共享和联合执法,实现打击欺诈骗保工作与打击整治危害药品安全违法犯罪工作紧密结合。
山东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检查4月份为部署准备阶段,5月-10月为组织实施阶段,省药监局、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将适时对各市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和抽查。对监管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或重大案件处置不到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
新黄河记者:曹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