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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新视野】联合公告:请这些单位及时偿债!

发表时间:2023-05-27 01:08:10 来源:武汉头条

【来源:长江日报-长江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武汉市财政局

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武汉市财政局依法对以下债务人享有主债权以及对相应担保人享有的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武汉市财政局已公告委托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权处置该等债权。

武汉市财政局、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前期已采取邮寄送达等方式对该等债权进行了催收。目前,下述债务人及相应担保人仍没有向武汉市财政局履行相关债务。请下列各债务人和相应的担保人以及债务人、担保人的承继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履行相关法定偿债义务。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武汉市江岸区台北街建设大道626号

2023年5月26日

备注:

本表所列借款金额为借款本金,利息等主从权利按相关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

为最大限度地实现债权回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我公司(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相应债务人(见债务催收联合公告所列表格)的资金、实物、权益等财产线索,经我公司审查核实后,我公司愿与最先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单位或个人根据我公司规定签订服务协议,并依据服务协议的约定向其支付酬金。我公司承诺对提供债务人财产线索的举报人的身份予以保密。本公告仅具有要约邀请的效力。

本公告未尽事宜均以我公司规定和服务协议的约定为准。

财政历史借款委托处置授权公告

根据武办文[2006]31号文,武汉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成立了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企业,是负责我市各类不良资产处置的专业平台。现特此公告:我局发放的财政历史借款(详见2023年5月26日在长江日报上刊登的“武汉市财政局、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债务催收联合公告”)全部委托给武汉长江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全权处置,本次授权为特别授权,权限包括:提起诉讼和仲裁,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和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申请执行和执行和解,代为签收对我局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书,收取处置及执行款物等,以及按法律规定应由我局享有的全部权利。

特此公告

武汉市财政局

2023年5月26日

【编辑:王戎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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